证券
资金提存
资金存入
为符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相关条例,实德证券有限公司(“实德”)不会接受客户本人以外的第三者存入款项丶或客户与第三者於银行开设之联名户口所发出的支票或转帐。
如实德发现有任何第三者存款,实德有权向客户获得该第三者的资料以识别存款人身份,如客户未能出示有关资料或因提交的资料因任何原因而不被实德接纳,实德有权拒绝或退回该笔资金。在任何情况下,客户须承担一切由此产生之银行费用及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於因资金存款被拒而未能及时存款而引致的任何交易户口利息丶费用丶开支及/或损失等。
实德亦藉此提醒客户切勿将资金交予第三者(包括经纪)代为存入,并於存款後尽快将收据直接传送至本公司交收部。如实德发现有任何可疑交易,将有权拒绝任何可疑存款并通报相关监管机构。
存款须知:
如客户需存款,客户需於当天下午五时前将存款收据上写上
(1)实德户口号码 ;
(2)客户姓名 ;
再直接发电邮(settlement@successfn.com)丶或传真(852-25878001)丶或WhatsApp(852-54029442)丶或微信(852-54029442)至本公司交收部(下午五时後收到通知之存款, 将视为下一个交易日之存款处理)。
支票存款(包括透过银行柜台丶支票存款机)
如客户如客户透过支票存入款项,必须复印支票正面图像(图像须清晰显示客户姓名),连同支票存入收据,提交到本公司以核实存款及支票存入者的资料。
如客户未能提交支票图像,实德会向客户收取每张支票港币 200 元(或本公司不时定下的任何金额)以作冲印支票的相关行政费。同时,该笔未经核实的款项将不会被存入客户的实德账户,直至本公司从银行获得该支票的存入者资料,一般情况下,此流程需时14个工作天(实际时间以银行处理时间为准)。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第三者的存款。
现金存款(包括透过银行柜台丶现金存款机)
客户的现金存款不可多於港币三十万元正,户於存款後必须提供及於存款证明上签署,以兹识别。公司有权拒绝任何超过港币三十万元以上的现金存款或任何可疑金额存入客户的实德账户。
转帐(包括透过银行柜台丶自动柜员机)
客户必须於存款後提供转帐证明,以兹识别。如客户存款後而未有提供转帐证明,实德保留权利向客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该笔款项是来自客户本人的银行账户。如实德对客户的存款有任何怀疑,则不会将该存款存入客户的账户,直至客户能提交足够资料以证明存款人为客户本人。
若阁下有任何垂询,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络,电话号码: 852-22945899
现金及保证金户口
银行 | 币种 | 户口号码 |
---|---|---|
滙丰银行 | 港币 | 534-102421-001 |
人民币 | 741-381636-209 | |
美金 | 741-381388-201 | |
恒生银行 | 港币 | 787-249432-001 |
创兴银行 | 港币 | 256-10-298259-5 / 106737919 (FPS ID) |
人民币 | 256-19-900363-6 / 106737919 (FPS ID) | |
美金 | 256-15-019546-0 | |
南洋商业银行 | 港币 | 043-472-0-042803-1 |
中国银行(香港) | 港币 | 012-875-0-040001-3 |
人民币 | 012-875-0-602906-9 |
注:
- 支票抬头/收款人: 实德证券有限公司
- 如使用网上银行,请於「备注」一栏加入您在本公司的帐户号码,方便核对
资金提取
如欲提款(只限提款到已登记之预设银行帐户),请下载客户提款表格填写後,传真至电邮至本公司交收部,或联络您的客户主任或亲临本公司办理。
传真号码:(852) 2587 8001
电邮: settlement@successfn.com
注:
- 上午11时半前提出取款指示:本公司将以支票入帐方式存入到阁下登记之同名银行帐户之内。
- 上午11时半後提出取款指示:本公司将在下一工作日处理。
- 客户提供之银行帐户必须为其本人名义持有,若客户要求存入第三者银行帐户或第三者抬头支票将不被本公司接纳。
客户服务联络
- 电话 (852) 3101 2999
- 中国免费热线 400 120 2999
- 传真 (852) 3101 9926
- 电邮enquiry@successfn.com